各位老师:
2010年度“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”项目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候选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候选项目应具备的条件
1.我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,或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。候选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,并符合其条件。
A类: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;研究自然规律,创立了新理论、新学说;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。
B类: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,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,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。
C类: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,创新性的技术、工艺、设计、产品等。
2.候选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(如论文、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)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之间。
二、申报工作安排
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《中国高等学校十大进展申报登记表》(见附件),简要说明项目特色、创新点和标志性成果,于2010年10月15日前汇总到沈莹处后上报科技处。由于教育部限推荐3项,若校内申报超过限额,科技处将组织评审,择优申报。
正式的申报待学校确定申报项目名单后再行通知。